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顺华、独立董事鲍航、董事王调
仙组成,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鲍航担任召集人。2022 年 12 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
三届董事会。同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由独立董事陈华妹、
独立董事谭国春、董事周湘望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会计专业独
立董事陈华妹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审议议案
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8 日 履职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的议案》;
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的议案》;
正文的议案》;
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委员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日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为聘用的审计单位,
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
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2 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健 2021 年度审计费为 9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
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
报告期内,关注内部审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
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计机构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
慎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各自领域的专
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依法运行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全体
股东利益。
学习,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保障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以独立判断为宗
旨,审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职责,增强决策能力和专业水平,保障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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