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离婚是解放第一步

来源于无声处你我他   2023-05-12 22:57:29

案例一:小张是某机关公务员,1992年出生,她提离婚的理由是男方常年不回家,在外经常出入酒色场合,与不同的女人厮混。

小张说男方原来不是这样的,后来到某公司做了业务员,经常出差,后来就成了习惯。

从法律角度说,应该是不能尽到做丈夫和父亲的义务和责任。开庭时,男方没有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到庭参加诉讼。


(资料图)

法官打电话问,男方说在外地。

男方说,他不同意离婚,没有理由。

三天后,律师接到小张的电话,她说,两个人到民政局办离婚了。于是,律师立即联系了法官,申请撤诉。

在本案整个过程中,律师自始没有见到男方。

案例二:小胡1990年出生,这是她第二次提出离婚。

小胡在一个服务行业的大公司任主管,收入颇丰。

男方是普通工人,因公司调整,男方现常年在外地工作。

第一次开庭时男方去了,他的父母是委托代理人。

男方在整个庭审中就说了两句话,一句是同意离婚,另一句还是同意离婚。

男方的父亲的答辩状有5页纸,手写的,密密麻麻。

律师听明白了,主要的意思是说,小张是从农村来的,从结婚到孩子5岁,一直吃在他们家里,住在他们家里,还没事找事。

男方父母提出小张要支付这几年的生活费、住宿费10万多。

另外,婚后小张生活不检点,与其他男性有不正当关系。

男方父母提供了小张孩子的视频证据,孩子在镜头里说,有个叔叔晚上给小张舔腚。

这句话男方的母亲重复了三遍。

第二次开庭时,男方一直没有说话。

庭审后,律师和男方私下交流,律师能感觉到,男方是不同意离婚的。

男方说,他的父母坚决要他们离婚。

这个案子最后调解了,孩子归小张抚养,作为离婚的条件,小张放弃了一部分财产。

案例三:小黎1994年出生,男方1995年出生。

两个人是同一个乡镇的,在相邻的公司打工。他们是经人介绍的,结婚不到一年。

小黎说,结婚2月后,自己就回娘家了。

律师问为什么离婚,小黎一直强调两人不合适。

在普通人家里,离婚是大事,开庭那一天,各方家里都去了不少人。

派出法庭的门口、走廊里挤满了人。

律师粗略数了一下大概一共36个人。

男方没有委托律师,在法官办公室里,律师、小黎和男方自己参与了调解。

他们没有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孩子,争议不复杂。

男方同意离婚,但是提到彩礼,小黎认为都买东西了,都在男方家里,自己不要。

最后,双方很顺利的调解了。

上述案件的特点有两点,一是女性主动提出离婚,二是当事人均是90后。

律师不是女权主义者,也无意于打倒“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时代特点,律师认为任何人当然包括女性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幸福,这种权利不只是法律赋予的,更是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

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女性经济自主是女性自由的物质条件。

在现实面前,再多的言论都是苍白无力的,律师相信每个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幸福,至于未来是否比现在更幸福,和现在和未来都有关系。

最后总结一句,不管生活在怎样的环境里,每个人先做好自己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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