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来德”,688378.SH)昨晚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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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奥来德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轩景泉、轩菱忆。轩景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轩菱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总监。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轩景泉直接持有公司313086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78%,同时其控制的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36%,轩景泉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14%。轩菱忆直接持有公司139537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1%,轩景泉、轩菱忆系父女关系。李汲璇直接持有公司18278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轩景泉、李汲璇系夫妻关系。轩景泉、轩菱忆与李汲璇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13%。
轩景泉、轩菱忆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上市公司或除轩景泉、轩菱忆及其控制的主体外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价格为26.86元/股,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审议本次发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年11月2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轩景泉和轩菱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金额,分别不超过6650万元和2850万元(含本数),合计不超过95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3536857股。轩景泉和轩菱忆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分别不超过2475800股、1061057股。
认购人承诺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认购人此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该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前,轩景泉、轩菱忆直接持有公司452624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49%。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的最大数量4951599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轩景泉、轩菱忆将直接持有50214046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33.77%,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显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罗时道、周容光。